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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稳步推进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

时间:2020-06-18 14:46:13 来源: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的重要举措,惠阳区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动以食用为目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退出处置工作,切实把野生动物保护监管的部门职责抓紧抓好。据悉,惠阳区、大亚湾区为全市第一批完成清退处置工作县(区)。

  一、强化组织领导。4月8日市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研究部署会后,我区成立以区自然资源局局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区自然资源局落实部门职责,良井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科学引导养殖户转型转产,协同开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后续处置相关工作。6月4日全省野生动物养殖户群体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后,我区紧接召开会议推进部署,要求相关部门、镇(街)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6月8日,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以及养殖场负责人召开全区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会议,经会上反复协商,补偿标准和处置措施最终达成一致。

  二、妥善后续处置。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分类处置、合理补偿、脱贫优先、平稳有序”的原则,针对惠阳辖区内4间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场,分别是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金伟蛇养殖场(2019年批准引种养殖滑鼠蛇)、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强源蛇养殖场(2018年批准引种养殖滑鼠蛇、眼镜蛇)、惠州市鑫田蛇类养殖专业合作社(2015年批准引种养殖滑鼠蛇、眼镜蛇)、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伟岸青蛙养殖场(养殖泰国虎纹蛙),我区制定了《惠阳区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补偿标准、范围、对象、动物处置等的时间节点。

  (一)落实信访维稳。我区积极落实核实养殖户底数,进一步做好查缺补漏、登记核实、签字确认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领导责任,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养殖场负责人正确认识禁食措施的重大意义和法律规定,充分做好相关政策解释解读和宣传教育工作,重视养殖户的合理合法诉求,依法及时就地处置,尽早化解矛盾,确保退出工作平稳有序和社会稳定。

  (二)撤销相关许可。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有序撤回并注销3间人工繁育蛇类养殖场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根据《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我省从2012年起取消办理泰国虎纹蛙的养殖许可)。

  (二)确定处置办法。鉴于我区未设置野生动物园,且动物医药科研力量薄弱,无法对存量蛇类(蛇蛋)、泰国虎纹蛙转为科研、观赏或药用等用途,采用无害化处理(销毁)方式,聘请专业资质单位惠州市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4间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场的蛇类(蛇蛋)、泰国虎纹蛙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组织统一行动。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区森林警察大队、良井镇府及当地相关村委会,于6月12日开展全区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活动,同时邀请市林业局到现场监督。以每个养殖场为独立核算单位,经现场称重、现场核算、现场确定补偿金额、现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负责运送至惠州市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过程进行全程拍照(录像)存档,经现场称重核算确定,我区涉及无害化处置蛇类23500.5斤,蛙类2091.2斤。

  (四)引导转型转产。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养殖场负责人签定承诺书;同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良井镇人民政府协调养殖户转型转产,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监督。

  三、广泛开展宣传。坚持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重要一环,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采用制作条幅、展板、挂图、发放《省条例》单行本及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联合相关部门、志愿者组织,向农贸市场摊位、餐饮场所、商铺等派发《省条例》《惠州市市场常见的陆生脊椎动物图鉴》《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等资料,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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