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与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签订推进海洋预警监测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2020年7月1日下午,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签订了海洋预警监测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书。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相关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在海洋预警监测和海洋灾害应对等工作中的基础性、先行性、服务性和保障性作用,在海洋观测预报能力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能力提升、海洋预警监测宣传和人员培训方面加强合作,为促进珠海市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便及时研究解决海洋观测、预报和减灾问题。
珠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珠海抢抓机遇,城市建设不断加速,海上交通运输日益频繁,更加凸显出海洋安全保障的重要性。海洋观测预报预警是海洋安全的“观察哨”,是人海和谐发展的“晴雨表”,是珠海市海洋防灾减灾救灾的“千里眼”。中心站自1992年成立以来,在海洋观测资料的获取、质量控制、分析处理,以及海洋预报和海洋预警信息发布方面卓有成效,为珠海市重大海洋灾害应急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两部门之间的合作,必将推动双方在海洋观测预报、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等方面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进一步开启携手奋进创佳绩、开拓进取永续发展的新篇章。
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相关负责人表示,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珠海市三防指挥部、珠海市搜救中心、港珠澳大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始终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始终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南海局“作为地方三防的重要成员,要为地方防灾减灾决策部署做好服务,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的统一部署,不断向珠海市政府、社会公众发布各类预警报产品,为政府部门决策部署提供重要依据和技术支撑。展望未来,将进一步提升珠海市海洋预警监测领域的政策设计和组织落实,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重大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珠海市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