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群众办证典型案例 | 上门为群众服务类:珠海市"博雅苑一期"项目
一、基本情况
2001年,为推动"科教兴市"战略,解决到珠海市兴办高校教职工住房问题,珠海市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在珠海工作的教职工购买本校住宅,明确经核实由教职工出资购买的住房,产权确认到个人,博雅苑一期项目在此背景下进行建设及销售。该项目由珠海市大学园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珠海市高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置业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用地性质为住宅,自2003年9月开工建设,共7栋住宅楼,1栋会所。项目于2004年8月竣工验收备案,并均已销售给中山大学教职工。
2005年因政策变化,因珠海市政府对原大学园区用地政策进行了调整,后续市政府也多次组织会议研究推进大学园区项目相关工作,明确个人需要与学校共有产权办证,并设定住房产权流转范围。因政策调整、地价未缴清、办证税费承担主体不明确、教职工对于住房性质认识不足等问题,导致项目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特色亮点举措
1、精准攻坚解克题
在前期征集到"登记难"线索后,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与高新置业公司及中山大学取得联系,深入沟通了解项目情况,全面梳理项目历史沿革及办证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并逐项化解。
(1)历史资料缺失,办证材料不完善问题。鉴于该项目历时久远,相关档案资料严重缺失,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迅速响应,全程跟进,组织中山大学和高新置业公司系统地整理历史档案资料,并联合住建、档案馆等部门合力搜寻完善项目资料。同时,对于教职工前期并未与高新置业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也无购房发票,仅有中山大学出具的收据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牵头搭建沟通平台,与中山大学、高新置业公司多次召开会议,协调双方争议内容,结合住房已实际交付的背景,形成三方认可的购房合同模板;并协调高新置业公司与中山大学开展项目历史收支款项对账工作,厘清项目经济账。
(2)土地价款长期未缴问题。博雅苑一期用地原为出让性质的住宅用地,因历史遗留问题地价款一直未缴纳,影响项目办证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多方溯源政策转向原因,并结合项目住房性质等实际情况,提出土地"出让转划拨"的解决路径。
(3)共有产权模式问题。原市政府要求博雅苑一期教职工住房均按教职工和学校共有产权的方式办理产权登记,但教职工及学校表示共有产权模式难以操作。为简化程序,提高办证效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由学校出具教职工身份核准证明后,直接办理教职工个人住房《不动产权证》的解决路径。
(4)税费资金问题。鉴于高新置业公司为代建单位,无力支付项目办证税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充分利用国家、省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相关政策,提出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处理,在教职工缴清其应承担的契税后,先行为教职工办证,税务部门依法追缴企业所涉税费;对于税费资金来源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协调市、区财政部门,最终落实税费资金来源。
2、协同高效推进度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成立多方参与的专项工作组,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并通过现场会议、微信群组实时听取中山大学和高新置业公司需求,共享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校方和企业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种大小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有效提升响应速度和处理效率。
3、"香山夜访"赢共识
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前往中山大学进行"香山夜访",与校方及博雅苑一期业主代表深入沟通解释项目背景与政策转向缘由,详尽阐述博雅苑一期办证涉及的难点、堵点及解决思路,通过面对面交流,赢得校方及博雅苑一期业主代表的理解与支持,为下一步顺利办证打通了教职工的心理关。
三、工作成效
一是产权难题彻底化解,教职工权益坚实保障。通过系列精准施策、高效推进的整治举措,困扰中山大学教职工二十余年的不动产登记难题得到根本性解决。教职工们顺利领取到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纷纷感慨"这本迟到的证书让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长期悬而未决的产权问题圆满解决,切实保障了教职工群体的合法财产权益,让"安居"真正升级为"心安"。
二是民生关切有效回应,干群关系持续升温。专项工作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务实举措解决了中山大学教职工的"心头大事",有效化解了潜在的民生矛盾,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中山大学及教职工代表多次对政府部门主动担当、高效服务的工作态度给予肯定,进一步密切了政民、政校关系,彰显了政务服务的民生温度。
三是治理模式总结提炼,经验成果可复制推广。项目实践中形成的"精准攻坚+协同推进+香山夜访"模式,成功处理了长期存在的不动产登记难题,为全市应对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这种创新方法不仅优化了登记服务流程,还加强了部门间协作和上下联动的治理机制,促使服务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提供,显著提高了基层治理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