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违法采矿行为 规范矿山开发秩序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结一宗特大违法采矿案
为深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历经近两年调查与攻坚,成功办结一起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特大违法采矿案。该案查处越界非法采矿点4处,涉及非法开采量303420.9立方米,追缴违法所得900.8567万元,并处罚款270.2570万元,共计罚没金额约1171万元,已上缴财政。此案的查处不仅形成强力震慑,更以此为契机推动矿山开发秩序整顿与产业升级,为矿产资源经济良性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具体措施可概括为“四突出”。
一、靶向检查,突出监测“精度”。自然资源部门结合辖区矿山分布特点与生产实际,按照“综合查一次”的工作要求,每年制定巡查检查方案,采用“无人机航拍+地面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生产矿山、废弃矿点开展“不定时、不定点”抽查检查,借助航测技术对矿山生产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利用技术手段建立开采区域三维模型,套合分析判断是否存在越界行为,实现“人防+技防”双重监管,确保隐蔽区域违法行为“无处遁形”。2024年以来,组织无人机巡查36次,获得疑似违法线索23条,成案9宗,罚没1560余万元。
二、以案促治,突出整治“深度”。案件办结后,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坚持“查处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思路,推动执法向纵深延伸,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矿产执法“回头看”,对2022年以来矿产案件逐一复盘自查自纠,查摆立而不查、大案小查、应移不移、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不实问题,共排查案件55宗,提出整改问题12个,撤销立案2宗,下达监督建议书1份。同时,结合日常巡查、矿山年报、实地核查、卫片执法、群众举报等方式,严厉打击以工程治理为名非法采矿、持证矿山越界开采、停产停建矿山和关闭矿山偷采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核查各类违法线索38条,查实存在违法采矿的3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宗,没收矿产品38多万吨,罚没金额合计18.41万元。
三、系统治理,突出机制“高度”。以《云浮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为引领,严格落实矿业权设置区划、总量控制、开采准入等制度,规范采矿权出让、登记各个环节的审批流程。同时,扎实推进“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布局,确保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保规划无缝衔接,从源头避免“无序开采、破坏生态”问题。针对以往矿权出让中“权属不清、遗留问题多”等痛点,全面推行“净矿”出让模式,2022年以来全市新出让采矿权9个,资源储量合计约13.5亿立方米。同时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目前全市24个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四、多方联动,突出监管“广度”。牵头开展矿山企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组织联合检查组检查矿山企业依法开采、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等,推动执法监管从“分散式”向“协同化”转变。2023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牵头开展矿山企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累计16次,检查矿山企业28家次。加强云浮、梧州两地执法协作,成立梧州市、云浮市联合打击整治盗采稀土资源工作专班,建立公安协同指导机制,强化重点区域源头防控,深化跨区域协作,形成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