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电子

当前位置:首页 > {关键词1}

机构设置

时间:2026-04-21 11:51:12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督办、政务信息、{关键词1}、新闻宣传、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等工作。


(二)综合处

主要职责:承担组织编制省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分析和厅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三)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责: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协调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

主要职责:拟订本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省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指导市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省政府调处自然资源争议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调处土地、林权等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六)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省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主要职责: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统筹推进全省"三旧"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三旧"改造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国土空间规划处

主要职责:主要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及省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指导绿道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南粤古驿道修复和活化利用。


(九)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主要职责: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提出土地、海洋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核和预审。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及相关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主要职责: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市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十一)耕地保护监督处

主要职责: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十二)地质与海洋勘查防灾处

主要职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省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管理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地质勘查专项。承担海洋观测预报管理工作,配合建设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承担地质、海洋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发布相关警报和公报。参与地质和海洋灾害应急处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三)矿产资源管理处

主要职责: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负责重要矿区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开采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审批相关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十四)海洋规划与经济处

主要职责: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海洋军民融合发展等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统计核算、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相关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五)海域海岛管理处

主要职责:拟订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组织海域界线、大陆及海岛海岸线勘定和管理。承担报省政府审批的用海、用岛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及海上人工构筑物设置。


(十六)国土测绘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省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省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建立和管理全省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


(十七)地理信息管理处

主要职责: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十八)执法监督处

主要职责: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并指导实施。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全省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自然资源信访工作。指导市县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十九)自然资源督察与审计处

主要职责:配合国家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督促落实国家自然资源领域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对国家、省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等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科技与交流合作处

主要职责:拟订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省级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体系建设及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行业相关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二十一)财务与资金运用处

主要职责:拟订有关财务、资金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财政拨付工作。负责国家和省规定的自然资源专项基金、自然资源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工作。


(二十二)人事处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三)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十四)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DB电子下属单位


DB电子游戏官网事务中心

主要职能:负责厅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政务信息查询公开的接收、转办、发送;负责厅机关公文的接收、拟办、文印和交换工作;负责厅固定资产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科普、新闻宣传,教育培训,文化研究等工作;承担省自然资源系统人力资源辅助事务、非税收入征缴的事务性工作等。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联系方式:020-87018159


广东省地图院

主要职能:承担保密地图、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含公开版地形图)、公益性地图的编制工作;承担政府工作用图、特种专用地图的编制和保障工作;负责全省公共地图数据库建设、更新、维护和提供使用,提供公益性互联网地图服务;为DB电子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

联系方式:020-87606502


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和综合研究;承担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及应急技术调查等工作;负责全省地下水动态监测,开展地下水资源与环境调查评价和综合研究;对市、县(市、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协调和技术服务。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路9号

联系方式:020-87719183


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

主要职能:根据国家和省的测绘规划、计划,实施省级基础测绘工作;承担全省统一现代测绘基准的建设、维护和应用服务;承担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应用;承担省级涉密基础地理数据的获取、处理、更新和国家基本比例尺省级基础图件测制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省级应急测绘保障;承担全省市、县(市、区)基础测绘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土地调查、土地动态监测等测绘业务,为国土资源利用、执法等管理工作提供测绘支持;承担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籍测绘和其他测绘业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测绘服务;负责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广东站工作,承担测绘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3号

联系方式:020-38857164


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主要职能:负责本省各类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动态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全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检测报告的初审工作;开展与矿产资源储量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

联系方式:020-87652763


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

主要职能:承担全省土地资源调查、统计、利用评价和土地利用规划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事务性工作和全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的技术审查以及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从事土地经济理论和土地管理应用技术研究工作;承担全省管辖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相关工作;承担协调服务省海洋高科技园区相关工作。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

联系方式:020-38104714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DB电子游戏官网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要职能:承担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与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矿区生态修复、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和耕地提质改造、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整治信息化建设及土地科技创新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

联系方式:020-87132519


广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全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和测绘装备的检定工作;承担各类地图技术审查,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地图审查意见书;承担涉密测绘成果、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技术审查,负责地图备案等工作。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

联系方式:020-87670259


DB电子(广东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主要职能:负责全省基础测绘、地理空间数据的获取、处理、管理、更新与开发应用;承担土地资源利用情况、变化趋势的动态监测;负责建立、管理省级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和土地、矿产资源数据库。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路9号

联系方式:020-87600555


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

主要职能:承担全省测绘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等工作;承担厅机关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的接收、保管和社会服务。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路9号

联系方式:020-87768351


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主要职能:开展海洋资源调查与研究开发,承担海洋、海岛、海岸带的开发、保护与管理等研究任务,承担海洋经济地图、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产业空间布局规则和海岛保护规划的编制,承担公益性海洋与渔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项目评估及其他工程技术服务,承担海岸带、海域使用、无居民海岛、围填海的测绘及海洋与渔业保护区、渔港等基础测绘工作。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路9号

传真:020-84492791


澳门太阳城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