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梅州市兴宁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兴宁市石马镇乡村产业及社区发展项目)〉进行备案的请示》(梅市自然资报〔2023〕172号)收悉,同意备案。
DB电子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