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珠海三灶木乃山南侧围海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珠海三灶木乃山南侧围海养殖项目。
海域使用申请人: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人民政府。
编制主体: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论证报告名称:珠海三灶木乃山南侧围海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9日
意见接收单位: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9楼904室
联系人:邵子南
联系电话:020-84125739
传真:020-84488232
邮箱:gdhyfzgh@126.com
附件:《珠海三灶木乃山南侧围海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