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电子关于广东省汕尾市遮浪(省二类)渔港一期工程变更用海前公示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渔港管理处拟对广东省汕尾市遮浪(省二类)渔港一期工程进行变更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广东省汕尾市遮浪(省二类)渔港一期工程
项目位置:汕尾市城区妈祖路红海湾遮浪旅游区西区遮浪二级渔港
申请用海单位: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渔港管理处
用海概况:项目于2016年8月4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用海,批准用海总面积6.5862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面积2.0330公顷,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1.1735公顷,港池用海面积3.3797公顷,批准用海年限40年;现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仍为6.5862公顷(减少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面积1.5647公顷,增加港池用海面积1.5647公顷),其中填海造地用海面积0.4683公顷,港池用海面积4.9444公顷,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1.1735公顷,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用海,申请用海期限40年(2016年9月9日至2056年9月8日)。
受理单位:DB电子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