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厅属各测绘单位:
现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过程质量检查与监督抽查规定>与<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规定>的通知》(测国函〔2017〕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过程质量检查与监督抽查规定》与《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8月4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厅属各测绘单位:
现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过程质量检查与监督抽查规定>与<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规定>的通知》(测国函〔2017〕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过程质量检查与监督抽查规定》与《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