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丰顺县殡仪馆迁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6-01-30 15:30:17 来源:本网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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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丰顺县殡仪馆迁建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丰顺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810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8100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丰顺县殡仪馆迁建项目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