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38线和平县鸭塘至兴隆中桥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6-03-26 11:11:11 来源:本网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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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国道G238线和平县鸭塘至兴隆中桥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和平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6.2400公顷(其中耕地0.2740公顷)和未利用地0.004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6.5198公顷(其中耕地1.1631公顷)和未利用地0.238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5151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3.517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国道G238线和平县鸭塘至兴隆中桥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