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南海区2024年度第八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6-03-30 10:28:56 来源:本网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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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佛山市南海区2024年度第八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南海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018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2327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2511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