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禅城区2024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6-05-26 08:59:41 来源:本网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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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佛山市禅城区2024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禅城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0327公顷和未利用地0.008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0410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