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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中国蓝湾-创新谷项目)成果备案的复函

时间:2016-05-10 14:27:25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规划改备〔2016〕126号 【字体: 【打印】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上报<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中国蓝湾-创新谷项目)>备案的请示》(阳国土资呈字〔2016〕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业经你局批准(阳国土资函字〔2016〕262号),经审核,现就其成果备案函复如下:
    一、你局提交的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中国蓝湾-创新谷项目)成果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文件要求;规划调整图层数据文件通过省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检测,符合入库要求,现准予备案。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你局负责,并请你局同步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更新工作,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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