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用地预审、审批监测及规划成果备案入库相关技术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重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2C109FC037F
项目名称:广东省用地预审、审批监测及规划成果备案入库相关技术研究
预算金额:90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1. 广东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实施监测研究;2. 规划成果报厅审查、备案技术研究;3. 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纳入一张图技术研究;4. 广东省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测试及相关技术研究;5. 规划“一张图”构建技术研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5月5日期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11室。
开标时间:2022年5月6日14: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此重启公告发布前已报名的供应商无需再报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小姐/胡先生/尹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陈小姐
电话:020-62791652/62791851/62791666 电话:020-87678135
邮箱:sczx3@gd.gov.cn 传真:020-8762827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