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资源管理与业务知识库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市场需求调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资源管理与业务知识库建设"项目进行市场需求调查,欢迎符合市场需求调查的提供人前来市场需求调查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为支撑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本项目围绕数据资源梳理、标准体系构建、业务知识图谱建设、知识库与规则优化机制建设等重点任务,系统整合数据资源与业务知识,为调查业务开展和成果质量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数据资源梳理与标准化管理体系构建
系统梳理历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建立数据台账,摸清数据底数,深入排查数据问题,制定数据清洗与规范化处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质量要求。
在此基础上,构建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明确数据分类标准、编码规则、数据字典,规范数据采集、存储、更新、共享等全流程管理要求。按照行政区划、地类类型、业务场景等维度对数据进行分层分类组织,形成结构清晰、调用便捷的数据资源目录,为业务开展提供统一的数据支撑。
2.国土变更调查业务场景知识图谱建设
系统梳理国土变更调查各业务环节的逻辑关联,明确政策要求、业务规则、调查成果、审核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理清业务全流程逻辑。聚焦地类认定、合规性审核、变更分析等核心业务场景,将政策条款、规则要求、数据要素、典型案例进行关联组织,构建面向核心业务场景的国土变更调查知识图谱,形成结构化的业务知识网络,实现业务知识的系统化管理和关联查询。
3.调查知识库与规则优化机制建设
基于知识图谱整合形成国土变更调查知识库,涵盖政策依据、业务规则、典型案例等内容,为调查工作提供统一的业务参考。同时建立业务规则动态优化机制,结合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新需求、新问题与建议,定期梳理分析,及时更新完善规则体系,持续提升调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项目成果及要求
项目形成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资源管理与业务知识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资源管理与业务知识库建设项目中期工作报告》、《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资源管理与业务知识库建设项目总结报告》、《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资源管理与业务知识库建设项目技术报告》。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八条规定条件。
三、市场需求调查内容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可根据项目服务需求和内容,完成市场需求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后续采购情况和其他情况。
(一)相关产业发展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应提供现有产品的技术路线、工艺水平、技术水平或行业的发展历程、行业现状等;可能涉及的企业资质、产品资质、人员资质和涉及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等内容。
(二)市场供给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阐述市场竞争程度;价格水平及价格构成;潜在供应商的数量、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内容。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单上需按服务内容分项进行报价并注明单位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
(三)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四)后续采购情况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提供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情况。
(五)其他情况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需提供的其他情况等内容。
四、市场需求调查报告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17时3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大院1号楼东6楼(同步提交盖章扫描版发至邮箱gdghy_dcs@gd.gov.cn)。
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市场需求调查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本次市场需求调查非采购邀约,市场需求调查报价仅供后续实施采购参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7674232转611
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