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含代建金海公路大桥)项目用海已获得审批,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1
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含代建金海公路大桥)项目
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
工程
跨海
桥梁
50.2174
50年
2020年6月17日
海底
隧道
2.6425
金海特大桥施工工程
9.7114
5年
透水构筑物
0.1716
港池
1.4992
航道
4.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