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1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
广东广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跨海桥梁
12.7037
50年
2021年4月12日
海底隧道
6.9264
非透水构筑物
0.4696
4年
透水构筑物
0.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