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十八条、《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等的规定,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区水利工程)项目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1
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区水利工程)项目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构筑物用海
8.8019
穿堤建筑物和水闸以及海堤用海期限40年/临时施工围堰用海期限3.5年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