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十八条、《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等的规定,巴斯夫智能化仓储物流项目填海工程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1
巴斯夫智能化仓储物流项目填海工程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填海造地
4.5385
50年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