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十八条、《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等的规定,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项目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1
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项目
广东深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海底隧道
37.0503
50年
2022年6月7日
跨海桥梁
5.1225
透水构筑物
5.0201
4年
港池用海
0.9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