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宝钢国际南沙物流基地、中远海运港口供应链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南沙流通中心3宗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
名称
用海
单位
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期限
批复
时间
1
宝钢国际南沙物流基地
广州市南沙宝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13.3508
50年
2023年2月14日
2
中远海运港口供应链基地
广州南沙中远海运港口供应链有限公司
20.6216
3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南
沙流通中心
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9.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