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珠海恒宇能源环保有限公司35万吨一般固体废物(工业垃圾)处理及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等3个项目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 项目 名称 | 用海 单位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批复 时间 |
1 | 珠海恒宇能源环保有限公司35万吨一般固体废物(工业垃圾)处理及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珠海恒宇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填海造地(全部位于经自然资源部备 案的已填成陆的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域) | 6.1033公顷 | 50年 | 2023年8月25日 |
2 | 中广核惠州港口二 PA、 PB 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变更 | 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 透水构筑物用海 | 102.0400公顷 | 原批准的用海期限不变 | 2023年8月28日 |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 522.3003公顷 |
3 | 广东材料谷高栏港项目 | 珠海金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填海造地(全部位于经自然资源部备 案的已填成陆的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域) | 35.4785公顷 | 50年 | 2023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