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汕头南澳县云澳中心渔港项目用海变更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
名称
用海
单位
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期限
批复
时间
1
汕头南澳县云澳中心渔港项目用海变更
南澳岛渔港经济区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填海造地
5.6629
原批准的用海期限不变
2024年5月22日
非透水构筑物
9.0030
港池
55.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