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佛莞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南站至望洪站段狮子洋隧道工程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
名称
用海
单位
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期限
批复
时间
1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南站至望洪站段狮子洋隧道工程用海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海底隧道用海
5.8680
40年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