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5通用泊位码头工程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
期限
批复
时间
1
关于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5通用泊位码头工程用海
阳江市阳江港广泰隆码头有限公司
填海造地
11.8962公顷
50年
2024年8月30日
非透水构筑物
0.1034公顷
透水构筑物
3.6775公顷
港池
2.3175公顷
其他开放式
17.5923公顷
1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