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沙田镇滨江路项目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
名称
用海
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批复
时间
1
沙田镇滨江路项目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建设填海造地
0.5561公顷(位于已填成陆的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域)
40年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