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
名称
用海
单位
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期限
批复
时间
1
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
南澳岛渔港经济区建设管理中心
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21.5444
主体工程40年,施工期工程2年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