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项目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
名称
用海
单位
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期限
批复
时间
1
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项目用海
广州市港务局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535.6499
4年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