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区水利工程)用海变更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
名称
用海
单位
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期限
批复
时间
1
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区水利工程)用海变更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非透水构筑物
22.2176公顷
批准用海期限不变
2024年7月25日
3.9881公顷
3年
透水构筑物
3.1001公顷
其他开放式
0.807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