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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整体搬迁服务综合比选公告

时间:2026-01-09 16:39:53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采用综合比选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整体搬迁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金额

项目名称: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整体搬迁服务

采购方式:综合比选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2.项目标的情况

序号

服务名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拟采购服务商

项目实施期限

1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整体搬迁服务

18万元整

1家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止(第一批次拟于2026年2月10日前完成)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合同分包。

2、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响应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3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③提供书面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人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综合比选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供应商应以邮件形式发送获取综合比选文件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项目名称,所发送的资料须全部加盖公章。

3.获取综合比选文件应提供的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3)分支机构参选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4)《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注:以上资料仅作获取综合比选文件,不作资格审查。

4.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合晖街194号祥兴大厦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DB电子官网(/)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便于供应商更深入了解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鼓励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组织统一时间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

2.踏勘内容仅限于采购需求相关事宜,严禁涉及报价商讨、价格承诺及其他与采购报价相关的任何形式沟通。采购需求以采购人发布的招标文件及可能发出的补遗文件为准。

3.无论是否参与踏勘,成交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供应商如需现场踏勘,须提前通过电话与采购人预约,预约成功后,需持单位有效介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咨询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未按要求提供凭证或未提前预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接待。

5.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供应商踏勘现场时应当遵循采购人单位出入要求,门禁要求,不得擅自闯入踏勘现场。每个单位到场人数不得超过2人。

踏勘时间:2026年1月16日下午17:10(北京时间)。

踏勘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合晖街194号祥兴大厦3楼。

联系人:刘小姐 020-87132517。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合晖街194号祥兴大厦3楼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方式:020-87132517

附件: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

2026年1月9日


附件下载:附件: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整体搬迁服务综合比选公告.doc